各位老师好:
1、立项范围参照《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课题指南》(见附件1)。
2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设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。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,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;自选项目经费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。申报自选项目,须在“学校意见”一栏明确经费来源、数额,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。
我校可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各1项,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项自筹经费项目。跨学校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、项目负责人。
3、已经申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的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,不再重复申报。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,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。
4、申请人须报送《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申请书》(见附件2)书面材料(双面打印)一式4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(WORD文件),于5月16前报学院科研科。
5、教育厅有关文件可在教育厅网站思政处栏目中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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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5月10